• 2009-12-01

    文化与进化

    把文化与进化对立起来的大有人在,自然不乏知名学者。点名的话我不会,但是从社会生物学派生而来的行为生态学和进化心理学却都或多或少地缺少对文化因素的考察与重视,这是研究文化进化的Boyd和Richerson两个人提出来的看法,他们是进化人类学家。我刚读了他们合写的一本书,名叫Not By Gene Only,第一章甫一读完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普通人中也有不少人以为文化与进化乃是对立的两种力量。其实不然。因为狭义的进化是生物进化,而广义的进化则包括文化进化。换句话说,进化乃是一种过程,而非一种实体。进化也是一种现象,在这种现象中起主导作用的是自然选择,这一选择过程不仅选择我们的身体,还选择我们的心理,同时也选择我们的文化。说得简单一点,文化乃是一种思维或者行为方式,从理论上来说如同存在生物基因库一样,文化也有自己的基因库。不同的文化对于人们的生存和繁衍影响不一,那种有助于生存和繁衍的文化相对于妨害于生存和繁衍的文化更容易被人接受,得以传播。文化传播或者进化的过程同样受到自然选择这一法则的检查,因此认为文化可以随意建构的观点自然就站不住脚。即使每个人都可以建构一个独特的文化脚本,但是更多的人会选择那种对他们来说最有帮助最有好处的文化脚本,因而大多数的文化脚本除非被非常固执地保留下来都会在一代人之间被淘汰净尽。那种不合时宜的文化脚本,最终也会在漫长的自然选择过程中被消灭。

    可以设想一种非常极端的例子,假如有一种文化A鼓励骨肉相残(可惜的是这种文化只在理论上存在),那么执行这种文化的群体将会很快衰落下去,即使没有其他群体的竞争和入侵。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要是违反基本人性的文化,损害个体生存和繁衍机会或者能力的文化,都不会被人们接受,并忠实地加以执行。

    我们并不能随便地建构某一种文化,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化本身是一种自发的现象。有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建构,只是大胆的设想或者过分的乐观。我们只是反映或者适应某种特定的环境,而父辈或者同侪传递给我们的文化则有助于这一适应过程。我们并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强大,而人性从来不是一块白板,现实更不是一团柔软的粘土。

  • 2009-11-28

    进化与文化

    进化是一个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我们的确是从一种跟黑猩猩有着很多相似之处的动物进化而来,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持续了长达几百万年,并且现在还在进行中。承认和不承认这个现实的人有区别,区别在哪里:情感的脆弱程度。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敢于研究和承认进化的人都是双脚站立于大地之上的现实主义者,对人性缺少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期待。他们是一群硬心肠的人,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正视淋漓的鲜血,只不过在研究的过程中他们要直面和正视的,已经不是人生和鲜血,而是长达几百万年并且还在进行中的进化过程,以及进化选择而来的人类本能心理。这种本能心理,是没有善恶是非对错之分的。因为道德、伦理与文化的产生,乃是晚近的事情,是长达几百万年的进化史中最短暂的一瞬间,虽然这一瞬间对我们人类的生活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可是,进化论者所担心的,恰恰是人类过于强调自己的独特性,或者夸大这种独特性,进而不自量力地要与自然为敌,甚至要违反进化的自然规律,提出一种荒唐的主张,并实践之。性自由是一个反进化的生动案例,发生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并波及整个西方世界。如果说东方世界中文化大革命是对文化的亵渎,那么西方世界中的性自由运动则是恶性文化结出的苦果。年轻的男子可以胡来,可以胡思乱想,他们具有天生的色情狂倾向,有着一夫多妻的进化基因,可怜的女人们居然也跟着起哄,未婚妈妈的代价是提高了美国社会的犯罪率,这在《魔鬼经济学》中有着无懈可击的论证。因为整个社会的反堕胎风气和法律,社会底层的未婚妈妈就在实际上源源不断地制造着美国社会未来的犯罪分子。经济贫穷,没有良好的教育,缺乏必要的谋生技能,这些都是和社会犯罪联系在一起,是自然而然的事。人总是要生活的,富人如此,穷人依然如此。只不过,穷人获取社会资源的途径很少,他们早期的被剥夺加深了他们对社会的敌意,他们用非犯罪手段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当然最主要的的一个迷人的配偶和一份体面的工作。怎么办?总有办法。随着合众国的诸多州府通过了堕胎合法化的法令,很大一部分未来的犯罪分子被扼杀在襁褓之中,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知道这样说,有人一定不高兴,说我在污蔑劳动人民。这个不敢。我只不过在说一个事实: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个穷人的孩子相比一个富人的孩子,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这本身不是孩子的罪过,乃是由于贫穷的环境没有给他提供更多的选择。贫穷的积累意味着犯罪的积累。在贫富分化严重的国家,犯罪率不是一般的高,这已经是不少研究证明的结论了。如果仔细观察今日的中国,贫富分化早已到了一个相当严峻的地步。富者高楼大厦、锦衣玉食,贫者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这已经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富人很少想到或者担心这样的问题,因为他们坐在火山口上却以为天下太平。

  • 2009-11-27

    Human Nature

    有一个笑话,是我发现的,可能我不是第一个,但我发现之后很想笑,就是有人把Human Nature 翻译成人与自然。我于是想此君是赵忠祥老师的粉丝吧。但我自己去翻译,人性却又显得那么抽象与遥远。自己对人性的看法,向来是很矛盾的。就像现在一听到有人在讲信仰,我就有一种怀疑:传教的人过于热情,其实不过是被一种狂热的激情所支配,他们真的理解和相信他们口中的上帝么?我觉得不是,要么是他们装着信,也骗别人信,信了之后他们就可以在精神上实现对他人的欺骗和奴役,因为在任何一个时代教会中的富人依然是富人,而他们致富的方法就是发展自己的下线。即使在人需要信仰的前提下去谈信仰宗教、信仰政党、信仰科学、信仰主义,我依然觉得是不可理喻,因为温和的现实主义足矣,信仰不过是一种自欺,有时也拿来欺骗别人。人性之恶,我很小的时候就亲身经历过,并为之记忆深刻、念念不忘。好在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是相信与人为善,到底不是什么坏事,特别是忠心耿耿地给人办事帮人解围,更是个人自我完善之路,也是快乐与幸福之源泉。倘若没有力量感和价值感,我觉得人很容易走向对生活的厌倦和绝望。而要体现他的力量和价值,最简单的办法是让他发挥自己的力量,实现自己的价值,无论是发挥还是实现的过程,都意味着要与另外或者更多的他人进行互动,在一种友善的关系氛围中实现和谐的结果。

    一个人不把你放在眼里,那是小瞧你;不把你放在心里,那是不睬你。前者至少还肯定你的存在,后者则彻底忽视你的存在。但你如果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一回事,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另当别论。

  • 2009-11-25

    宠辱不惊

    什么叫宠辱不惊?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当别人有求于你,以为你可以帮到他的时候,对你毕恭毕敬,甚而有阿谀奉承之嫌,言辞热烈多情,叫你心惊肉跳;而你实话实说,告诉对方自己帮不了他的时候,那写信给你的人顿时烟消云散灰飞烟灭,总之是溜之大吉对你没什么好说的了。两种情形之下,如果你的心跳、脑电、还有皮肤温度没有多大的变化,或者用统计属于来讲“没有显著变化”,那你就是宠辱不惊了。倘若别人一说好话,你就觉得自己非常重要;别人一不理睬,你又感觉万念俱灰,这就叫宠辱皆惊。

    宠辱皆惊的人其实是被人控制的人,是受制于人的人,是人际关系中的被绑架者,被利用者,被伤害者,被欺骗者。但这多少也跟他们自己对人际关系复杂性缺少认识或者过于天真有关,简而言之他们是幼稚的人和可怜的人,当然也是可悲的人。

    给人做事,一般来说,我答应了就会很快去做,至少跟给自己做事一样认真。前提是我要答应,这个很重要。我不答应的事,多少都是由原因的,不一定都跟人品有关,很多时候是自己爱莫能助。比如像我这样一个穷光蛋,你要问我借十万块钱,我死都不会答应的。因为答应了只不过是空头支票,叫你徒然欢喜,转而愤怒,甚而痛苦不堪,看破红尘,那就是我的罪过了。但如果有可以帮你查的文献,或者学术资料的分享,我会乐此不疲,因为对你来说昂贵的东西对我来说可能很方便就能拿到,你找我帮忙那是找对人了。

    我帮人做事,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希望帮他做的这件事,让他觉得欠我人情,因而心情沉重,惴惴不安。不过,总体上说,我不精打细算并不意味着我不介意,因为一个很难合作的人和一个态度友好的人,我如果对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态度没有区别的话,至少在我看来是很没有道理的。我更乐意帮那些看起来比较善良的人,能够进行合作,而不喜欢被骗子利用,被那种一味索取的家伙赚便宜。

    做人做事,实话实说。有时候实在太忙碌,我也只能真情告白,说自己没时间。来者不拒,一律欢迎,这是对神仙的要求,而不是对凡人的要求。我是凡人,不是神仙,没有那么多时间投入到不相干的人和事之中。举手之劳当然还会做,不过要看我的时间和心情。

    我不习惯太复杂的人际关系,怕的就是身不由己被人束缚。为了不被人际关系束缚,我便要减少对他人的依赖;而要减少这种依赖,我必须更多地依赖自己,尽可能少地要求别人帮助自己。自己可以完成的事,我不会去求别人的;如果对方不合拍的话,我也不会对他提出任何请求。欠人人情的感觉的确不好,亏欠感让我觉得不安,因为我只想没有负疚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加入任何政治组织,恐怕也是我对自由过度向往和珍视的结果,即使加入某种组织会带来各种各样的好处,比如权力和威严,以及居高临下作威作福的愉悦。

    附记:Too busy recently, thus I write in a hurry, without humour and wisdom. That's it and that's why.

  • 2009-11-24

    王筝的歌

    王筝的歌我了解不多,听过的也只有《我们都是好孩子》和《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两首,不过印象深刻。她的骨子里有一种悲情的气质(可能我喜欢多少带点忧伤的音乐),即使是叙述初恋往事的《我们都是好孩子》这首歌,清澈的声音里依然带着决绝和忧郁。是啊,没有责备,没有反悔,没有怨恨,可是爱的不经意的或者很自然的伤害,却总会给情窦初开因而小心翼翼的年轻人带来难以抹去的深深痕迹。刻骨铭心的感受总是很容易被往事的片段唤醒,挣扎,然后恢复平静。初恋常常带有印刻的顽固不化的特点,未曾完成或者未曾结束或者未曾开始的爱总是那么固执地停留在一种空间的锁定状态,即使在时间上往事早已结束,一切都已改变,青春、红颜与美梦就像易碎的玻璃杯掉落在岁月坚硬的地板上。

    音乐和回忆把往事拾掇起来。

    任何经历都会留下痕迹,有的深有的浅而已。而一个人最脆弱的时候,同一件事就有可能留下最深的痕迹。另外,一件事情如果非常重要,至少在当事人的心目中是这样时,留下的痕迹也会很深。如果同时考虑这样几个因素,其实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初恋的确是寻找自我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年轻人不那么成熟的心智,让他们很容易受伤害,即使在身体上他们像成人了,可是在心理上在感情上他们还不成熟,还很容易激动,情绪的变化忽左忽右。其实,一个深层的心理原因是,他们只有在青春来临的时候,在身体变化带来的惊恐不安和情感疏离带来的孤独寂寞中,才会对异性产生莫名其妙难以捉摸的好感和不切实际朦胧唯美的幻想,他们是在寻找可以相互诉说相互倾听的伙伴。亲密关系中真空状态的产生,意味着他们无论与同学、老师、还是父母都有了情感上的多多少少的疏远,只是如此普通的情感联系已经不能“拯救”他们常常体验到的孤独无助寂寞无奈,和忽而产生的细腻而又优美的感受。

    朦胧的诗,如何走向现实的小说。这是我对青春往事的隐喻。

    另:这是自己的第一千篇日志。一千零一夜,原来你也可以这样讲故事。